買賣新車有關「檸檬車條款」之主張
2025-02-12加盟契約當天才拿到,可以直接簽嗎?加盟契約審閱期、資訊不對稱與實務風險
2026-09-11
練家雄律師
加盟總部簽約前要揭露什麼?從七盞茶、戶戶炊煙處分看公平交易法第25條
一、前言:
想加盟餐飲品牌,只有看到「加盟方案總價」就夠了嗎?本文從公平會七盞茶、戶戶炊煙處分,整理加盟金、原物料、設備、POS、指定採購等簽約前資訊揭露重點。
二、加盟創業最常忽略的風險,不一定藏在加盟金裡
許多加盟招募會先用一個「整套方案價格」介紹創業成本,但真正影響投資判斷的,往往是方案背後還有哪些支出:設備由誰提供?原物料是否只能向總部購買?POS系統是否另收費?設備更新是否只能買指定品牌?這些問題如果到了簽約後才知道,可能已經錯過重新評估投資風險的時點。
公平交易委員會現行規範的核心,不是要求加盟總部保證加盟一定賺錢,而是要求加盟者在作成交易決定以前,取得足以評估成本與限制的重要資訊。
三、公平會要求揭露的七大類加盟資訊
依公平會「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」第三點規定,原則上應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加盟經營關係10日前、個案合理期間或雙方約定期間,提供開始營運前費用、營運期間費用、智慧財產權、經營協助與訓練、商圈方案、加盟關係限制,以及契約變更、終止與解除等重要資訊。
其中對餐飲加盟最常發生爭議的,是「總價有寫,但細項沒有寫」。加盟金或整體開店方案金額本身,未必足以取代或充份說明原物料、資本設備、裝潢工程及持續採購成本等資訊。
四、七盞茶案:連品牌、規格與POS費用都可能是重要資訊
公平會公處字第113001號處分認定,七盞茶公司招募加盟時,未於締約前充分完整提供開始營運前商品、原物料費用;營運期間商品、原物料及POS機相關軟體費用;指定購買商品、原物料的品牌及規格;以及指定資本設備規格等四類重要資訊,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。
這個案例提醒加盟總部:即使現場有招商專員說明、加盟者可以看到部分文件,也不代表所有重要資訊都已充分揭露。對加盟者而言,也不能只問「總共要準備多少錢」,而應進一步確認總價包含哪些項目,以及開店後還有哪些被綁定的持續成本。
五、戶戶炊煙案:外送平台限制也可能是加盟重要資訊
公平會公處字第113078號處分涉及雲端廚房加盟。公平會認定未充分完整提供營運前商品及原物料費用、營運期間商品原物料及外送平台服務費用、指定採購品牌規格,以及必須使用指定外送平台並由總部代辦、不得自行簽約或解約等限制事項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。
因此,加盟資訊並不限於「要付多少錢」。如果契約限制加盟店只能向特定供應商採購、只能使用特定平台、設備只能採指定規格,這些限制本身就可能直接影響成本結構與經營自主性。
六、加盟前建議至少確認這8件事
加盟者簽約前,建議實際取得並保存:①加盟金及其他一次性費用;②裝潢工程細項;③設備品牌、型號、規格及數量;④原物料價格及最低採購量;⑤權利金、管理費、POS或系統費;⑥指定採購與指定供應商限制;⑦商圈及展店規劃;⑧終止加盟後設備、原物料及保證金如何處理。最好以契約附件、電子郵件、LINE文件或其他可保存方式取得。
對加盟總部而言,建立標準化的「加盟資訊揭露書+簽收紀錄+契約審閱紀錄」,往往比日後主張「招商人員當時有口頭說明」更能降低法律風險。
七、加盟資訊沒有揭露,法律上可能發生什麼事?
若未事先提供重要加盟資訊,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,公平會可能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處理。但個別加盟者是否因此可以解除契約、請求返還款項或損害賠償,仍須另外檢視民法上的締約過失、意思表示、債務不履行、契約終止或解除等法律關係,不能單憑公平會處分直接推論民事結果。且加盟關係與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消費關係,二者不同,不可不慎!
練家雄律師
加盟總部簽約前要揭露什麼?從七盞茶、戶戶炊煙處分看公平交易法第25條
一、前言:
想加盟餐飲品牌,只有看到「加盟方案總價」就夠了嗎?本文從公平會七盞茶、戶戶炊煙處分,整理加盟金、原物料、設備、POS、指定採購等簽約前資訊揭露重點。
二、加盟創業最常忽略的風險,不一定藏在加盟金裡
許多加盟招募會先用一個「整套方案價格」介紹創業成本,但真正影響投資判斷的,往往是方案背後還有哪些支出:設備由誰提供?原物料是否只能向總部購買?POS系統是否另收費?設備更新是否只能買指定品牌?這些問題如果到了簽約後才知道,可能已經錯過重新評估投資風險的時點。
公平交易委員會現行規範的核心,不是要求加盟總部保證加盟一定賺錢,而是要求加盟者在作成交易決定以前,取得足以評估成本與限制的重要資訊。
三、公平會要求揭露的七大類加盟資訊
依公平會「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」第三點規定,原則上應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或預備加盟經營關係10日前、個案合理期間或雙方約定期間,提供開始營運前費用、營運期間費用、智慧財產權、經營協助與訓練、商圈方案、加盟關係限制,以及契約變更、終止與解除等重要資訊。
其中對餐飲加盟最常發生爭議的,是「總價有寫,但細項沒有寫」。加盟金或整體開店方案金額本身,未必足以取代或充份說明原物料、資本設備、裝潢工程及持續採購成本等資訊。
四、七盞茶案:連品牌、規格與POS費用都可能是重要資訊
公平會公處字第113001號處分認定,七盞茶公司招募加盟時,未於締約前充分完整提供開始營運前商品、原物料費用;營運期間商品、原物料及POS機相關軟體費用;指定購買商品、原物料的品牌及規格;以及指定資本設備規格等四類重要資訊,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。
這個案例提醒加盟總部:即使現場有招商專員說明、加盟者可以看到部分文件,也不代表所有重要資訊都已充分揭露。對加盟者而言,也不能只問「總共要準備多少錢」,而應進一步確認總價包含哪些項目,以及開店後還有哪些被綁定的持續成本。
五、戶戶炊煙案:外送平台限制也可能是加盟重要資訊
公平會公處字第113078號處分涉及雲端廚房加盟。公平會認定未充分完整提供營運前商品及原物料費用、營運期間商品原物料及外送平台服務費用、指定採購品牌規格,以及必須使用指定外送平台並由總部代辦、不得自行簽約或解約等限制事項,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。
因此,加盟資訊並不限於「要付多少錢」。如果契約限制加盟店只能向特定供應商採購、只能使用特定平台、設備只能採指定規格,這些限制本身就可能直接影響成本結構與經營自主性。
六、加盟前建議至少確認這8件事
加盟者簽約前,建議實際取得並保存:①加盟金及其他一次性費用;②裝潢工程細項;③設備品牌、型號、規格及數量;④原物料價格及最低採購量;⑤權利金、管理費、POS或系統費;⑥指定採購與指定供應商限制;⑦商圈及展店規劃;⑧終止加盟後設備、原物料及保證金如何處理。最好以契約附件、電子郵件、LINE文件或其他可保存方式取得。
對加盟總部而言,建立標準化的「加盟資訊揭露書+簽收紀錄+契約審閱紀錄」,往往比日後主張「招商人員當時有口頭說明」更能降低法律風險。
七、加盟資訊沒有揭露,法律上可能發生什麼事?
若未事先提供重要加盟資訊,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,公平會可能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處理。但個別加盟者是否因此可以解除契約、請求返還款項或損害賠償,仍須另外檢視民法上的締約過失、意思表示、債務不履行、契約終止或解除等法律關係,不能單憑公平會處分直接推論民事結果。且加盟關係與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消費關係,二者不同,不可不慎!

